安全鉴定
民用建筑安全鉴定评X按构件、楼层、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四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X,其评X从X一层开始,分层进行:
(1)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X;
(2)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种构件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X;
(3)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确定鉴定单元等X。
5.1构件安全性鉴定
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等X,并取其中X低一X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X。
(1)承载能力
当构件的安全性按承载能力评定时,按比值的大小,分别评定每一验算项目的等X,然后取其中X低一X作为该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等X。
(2)构造
当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构造评定时,分别评定墙和柱的高厚比、连接与其他构造这两个检查项目的等X,然后取其中较低一X作为该构件构造的安全性等X。
(3)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根据墙、柱构件的位移实测值与位移限值的比较,确定安全等X。
(4)裂缝
根据各建筑单体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出现的部位,裂缝的宽度以及开裂的严重程度评定构件为cuX或duX。
5.2房屋楼层安全性鉴定
房屋楼层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X应根据各楼层(包括地下楼层和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损坏情况、数量和对相连构件的影响程度,以各楼层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X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5.3子单元安全性鉴定
房屋承重结构按地基基础(含桩基和桩)和上部承重结构(或相邻的几个楼层,包括地下楼层)划分为若干分布结构。
(1)地基基础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鉴定包括地基、桩基和斜坡三个检查项目,以及基础和桩两种主要构件。
(2)上部承重结构
对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X,应根据各楼层结构的安全性等X、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性等X和倾斜率评X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围护系统
围护系统的安全性,应根据该系统专设的和参与该系统工作的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X,以及该部分结构整体性的安全性等X进行评定。
5.4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
民用建筑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X,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X,结合与房屋整体性结构安全有关的周边临近地下工程的影响进行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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