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X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型式检验是在出厂检验的基础上再加上X5章规定的全部检查和试验内容。 6.2.3如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试验,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亲自作型式检验,抽试量亦近表19的规定。 6.2.4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X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X,应在按型式种类,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X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起重机标志 7.1.1在起重机主梁跨中居外位置应设置明显的起重量吨位牌,并可另设置产品质量等X标志。在吨位牌上应标出: a.额定起重量; b.制造厂名和厂标、商标(如有时)。 7.1.2在起重机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安装起重机标牌,标牌上的内容应有: a.起重机名称;
B2.1金属结构的工作X别和起重机的工作X别相同。 B2.2起重机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应和起重机同X。但当用户说明其运行频繁,且运行线路特长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3主起升机构的X别,依表4和表5,一般起升高度时和起重机同X,加大起升高度及低速型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4副起升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和主起升相同,便亦可相邻两X主起升共用一个副起升,如M5和M6X共用M5X,M3和M4X共用M3X等。 B2.5小车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应比起重机低一X
起升机构 在小车架的上部安装着起升机构,单钩时为一套X立的驱动装置。当有主副两个吊钩时,就安装着两套各自X立驱动的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由YZR型起重机X电动机的高速旋转,经齿轮联轴器带动渐开线齿轮减速器。减速器的低速轴又转动绕有钢丝绳的卷筒。只要控制电动机和正反转,就可以达到吊钩的升降作用。 为了保证起升机构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在减速机高速轴上装有制动器。支承卷筒一端的轴承座上装有上升限位器,是吊具上升至极限位置时的安全装置。 如吊运熔融及炽热金属的起重机,必须装设有二套X立作用的制动器(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