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要委托X的机构来编制安全评价报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X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X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X六条规定可知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3、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九条规定: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4、依据四川省人民X令X254号《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X十条规定: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哪些企业需要做安全评价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求其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提高评价人员的知识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一份X秀的安全评价报告,应该做到内容详尽、具体,特别是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要准确,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和X。而这样一份X秀安全评价报告的诞生,则需要源于众多X秀安评人员的共同努力。一个人员配置完整、得当的安全评价组织机构必不可少。其成员所具备的X能力应该涵盖被评价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无论是工艺、工程、仪器、仪表,还是电气、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都应该是胸有成竹,行家里手。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标准、条例每年都有新的修订、制定、发布。因此,每一位安评人员也都不能安于已掌握的知识,而应积极的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全面的获取X新的科学技术,熟悉X新的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安全工作的需要。
加强安全评价前置条件的把关工作评价人员进入企业现场审查时必须根据导则要求,向企业索取并严格把关验证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做出关于前置条件的相应评价,以解决该企业是否合法运作的问题。然而,有的安全评价报告附件中会出现失效或不合乎要求的复印件,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过期;土地、产权或租赁合同中申请人和产权人不符;出租方未附有权向外出租的证明;把设计图纸的“审核意见”当成“验收合格意见”等等。这些也需要在评价工作中加以注意。
加强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在系统工程理论中,人们常把“人——机——环境”诸因素作为一个安全体系来管理,把很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人更明确、更系统的掌握。安全科学主要是研究人、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建立这三者的平衡共生态,达到保护劳动者身心安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跨门类、综合性的横断科学。有的安评报告查找分析危险因素时,顾此失彼留有隐患。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应引入“X三危险源”的新概念。通常来说,X一类危险源是指能量载体,或者是危险物质,这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X二类危险源包括物的故障、物理性的环境因素、个体人的失误,这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触发条件、必要条件。而X三类危险源是指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在明确X三类危险源以后,应当充分认识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仅对设备、物料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未对人的因素、执行法律、法规的因素以及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是不妥的,还要对提高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文化、组织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和建设进行评价。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在于把实现人的价值与实现企业的经济价值统一起来。